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

開飯


我經常光顧的住家菜小店關門大吉了,這對於我來講是個災難,因為我會無飯食。香港所謂的美食天堂,我眼中其實是食物地獄。我不是那種會隨隋便便把東西放入口的人,因為我的味覺很靈敏,任何一點不對勁我都可以嚐到,不是我天賦異稟,只是我習慣了不讓自己麻木。

茶餐廳是個可怕的地方,幾乎沒有可以食的東西,雞肉腸、午餐肉的鹹味重得令舌頭發麻,火腿的化學品味和一切凍肉的雪味我都一清二楚,即使波蘿油、熱奶茶很美味,不過這些始終不是可以每日食東西。

罐頭和速食的發明是戰爭和近代急劇的城市生活的產物,以前過時過節才會有的大魚大肉,現在每日都會食到。問題係,人類幾百萬年進化得來的生理系統並不適合這種飲食,亦恐怕在進一步"進化"之前就疾病纏身了。甚麼癌症、心臟病之類不講,單是不孕不育和產後不能正常哺乳的人不斷增加,本身就是生物物種的巨大警號,這些人在物競天擇的自然界,其實是要被淘汰的。某程度上,城市的出生率下降是自然而然的事。

食物本身應該有味道的,然而今非昔比,魚有魚味、雞有雞味也變得奢侈。工業化的食物生產和物流運輸,使食物失去生氣。再因為食物失去本身的吸引力,所以我們就以添加的味道來掩蓋和修飾,味精、麻辣、咖哩、高湯等等,就連一碟油菜都要沾上大量蠔油。你可知道,即使是白飯、青菜、一條鮮魚都可以非常美味。不知道,因為你的舌頭早就破壞了。要走回頭路很難。

這條路,走下去,總會出事。很多人心知肚明,但就是下不了決心去改。又或者,糾枉過正,連飯和一切碳水化合物都不吃,只吃水果,又或者加上一大堆保健品。最可憐的是小朋友,沒有選擇的權利。

唉,話說回來,今日食咩好呢 =(

2013年1月8日星期二

人道毀滅人道嗎?


在大學修讀醫學倫理時,我以安樂死作為期末論文的題目。這些年來,即使我並不強烈推崇安樂死,但我絕對主張人類不應接受過多的維持生命醫療介入,這些醫療程序不僅沒有提高病人的生活/生命質素,對照顧者造成龐大負擔,亦損害人身應有的尊嚴。簡單來講,長命,反而活受罪。所以香港人經常以長壽城市自居而沾沾自喜,當你走到醫院病房,見到那些半死不活的人,你就會發覺整件事情是多麼可笑。讓一個應該離開的人離開,這才是應該的做法。

這些是以人類的眼光觀看人類的世界,那麼對於動物又如何? 對動物施行人道毀滅真的人道嗎?

人類對動物的所謂人道毀滅,本質上跟切除惡性腫瘤沒有分別。一方面這些細胞對人體沒多大價值,另一方面更會搶奪身體資源,造成負擔和疾病,因此需要馬上清除。每當有任何疫症,例如瘋牛症、禽流感、豬瘟,相關部門就會大規模滅殺以防止疫症擴散。我對這個方法很感訝異。按照這個思路,預防控制甲型流感或任何人類身上的傳染病,不是接種疫苗而是"病患清洗",也就是乳房切除了就不會得乳癌的道理。當然,會有人馬上跑出來指出這個極端例子的不是,講到人是萬物之靈云云,也許還會牽涉到宗教層面。但我想反問這些人,難道你們就沒有想過這些問題的荒謬性嗎? 你們就那麼肯定自己是比其他物種高級? 怎麼人類不是地球和生態的惡性腫瘤呢? “人道是對人還是對動物而言?

說穿了,人類的確非常自私和醜陋,所謂的人道毀滅根本就是一個自私的手段。

反過來又想,好吧,讓應該離開的離開,但怎樣離開呢? 如果明知餘下的路途,痛苦無可避免,那麼提早了結又是否一個可行的方法? 明知疾病已經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害,隨之而來的是一個又一個器官的衰竭,又應否讓患者一一承受?

有時我很討厭自己知道的太多,把事情看得太清楚。真實祼露的事情,往往有如一把鋒利的雙刃劍,既可把疑團、不公、荒誕、迷惑等一一擊破,卻也可把自己刺傷。在這種沒有絕對正義或不義之間來回糾結、矛盾、遲疑,本身就是一種精神折磨。

看著健康每況愈下的兔子,我不得不考慮這個問題。我知道兔子的壽命只有七至十年,同一物種體型較大的壽命較短,我早就知道遲早一日要面對這個處境。即使如此,無論在腦海中如何預演這一幕,當它真正上演的時候,那種切膚之痛仍然無法避免,亦無可減緩。

他在我家中的生活是歡樂和自在的 (在我眼中),而我也很高興能夠與他作伴,渡過了很多難過的日子。自從那天從實驗室把他帶回家,由初期的混亂無知,經過好幾年的磨合,漸漸找到一個恰到好處的共處平衡點。他有他的小天地,保留自己的習性,同時能夠融入我們的規律,又不至造成太多麻煩,卻可為家中增添生氣和趣味。我還記得他第一天來到,走在家中光滑的地板,毛茸茸的手腳不能抓緊地面,咚一聲就滑倒在地上,又幾經掙扎才半滑半站起來。那個樣子很狼狽,但又很滑稽,真可惜沒有用攝錄機拍下來。到後來,他不但可以輕鬆跑跳,更可以高速奔跑、急轉、跨欄、跳兔子舞,如入無人之境。幾年間,他三次細屋搬大屋,活動版圖日益擴大,這些日子,他都是全天候自由活動,隨意選擇舒適的地方躺下,累了就睡,餓了就跑入籠子以一副殷切的模樣等食(不過每次食飽了,那個可愛誠懇的樣子就不見了,非常現實),有時還會在我們吃晚飯的時候一同進食,當然少不了偷食食物。平時,喜歡搞搞破壞,我有好幾本書都被吃過,撕碎了的紙張不計其數,還有被損壞的牆壁凳腳等,到處都是他的傑作,連同每日必需清理的大小二便,梳理毛髮,全身按摩,功夫可真不少。

由發現腫瘤到現在,他一直都沒有甚麼異樣,如常地生活,更對我們的護理進行極度不合作行動。不怪他,這就是他,個性總帶點倔強和任性。見到喜歡的食物就吃不停,見到不順眼的物品就把它甩開,感到不悅就反抗和發脾氣,一切都相當直率。相對於他現在精神不振的樣子,我寧可他繼續頑皮。他喜愛的食物放在他面前只能吃一兩口,平時也不多吃東西,圓胖胖的臉都尖瘦了,那個有質感的小肚不見了。沒有通屋跑,只能一天到晚在原地發呆,不時站起來喘氣,期間卻又不忘要清潔一下毛髮。是的,嚴重發病之後,大小二便都失常,身上經常沾上排泄物,但亦無損他無美的天性。

我相信他是一隻堅強的兔子。不知道他撐了多久,也不知道他還可以撐多久。短短大半個月,他的情況急轉直下。起初我們還抱一絲的希望,覺得他只是天氣寒冷而得了感冒。只可惜隨後出現的所有的症狀都顯示,其實是癌細胞展開一輪又一輪的猛烈攻勢,而他卻節節敗退。與此同時,我不斷在想,還有甚麼可以做嗎? 又或者,是以前有甚麼做得不對、處理不當的地方嗎?

當一件重大的事情發生,往往也是考驗一個人的價值觀的時候。我一直相信,只要食、瞓、痾係正常,就不必太在意甚麼指數和影像檢查、治病必求於本,不作過多治標的治療、當疾病無可避免亦要在不太損傷身體的情況下治療,否則就由他去了,畢竟生老病死是必然的。這解釋了為什麼我等到腫瘤影響他的活動才動手術,而且沒有再作其他檢查。既然惡性發展是無可避免的,為什麼還要把一切搞得清清楚楚,會好過一點嗎? 既然死亡是無可避免的,為什麼一定要有一個死因? 除了病理學和統計學等學術性的研究意義,我看不到對個體有任何好處。進一步來講,這些數據也不見得為現世的人帶來多少警世的作用。既然人生注定很多事情都是徒勞無功,為什麼還要徒勞?

其實兔子沒有想這些問題,也不必想。他現在可做的,就是本能地掙扎堅持下去;而我可做的,就是陪伴在他身旁,伸出手讓他依傍。一樣事情還沒有改變的是,他仍然很喜歡被輕揉額頭,我也很喜歡他軟綿綿的毛髮 (所以他的名字叫阿綿)。在不久的將來,我再不會每早起床都叫他早晨,為他按摩然後餵早餐,每次回家和離家都知會他,晚歸的時候怕他肚餓,為他頑劣的行為而抓狂,見到他安詳泰然的樣子而心裡和暖平靜會發生的事始終會發生。

有人形容養寵物就好像養孩子。我說其實不然。養孩子不必一一經歷生老病死 (一般來講),但竉物卻是必然的。所以那些會送小動物作為訂情信物,兼說會愛你一生一世的人,這些廢話就當耳邊風吧。除非可以把寵物養得妥妥當當,不離不棄,而又不是有社交障礙的人,這種人才可以考慮。

跑題了。

算吧,再沒有甚麼好講。

2013年1月2日星期三

講起相機


原來最近身邊不少朋友都打算/已經換相機。我也湊熱鬧,今日講一講相機。

如果你沒有興趣看我的長篇大論,這是重點
1)     除了專業級高階單鏡反光機,沒有必要追捧CanonNikon
2)     即使是單反,自從SONY收購了Minolta,相機質素大大提昇,是C記和N記以外一個極佳選擇
3)     入門級單反就不要買了,買部ProsumerEVIL好過
4)     想學攝影,不如買全手動135菲林機,把省下來的錢買底片和沖印,到掌握了一定技術和經驗,直接買Full Frame單反和一至兩支大光圈鏡頭
5)     買了單反和大三元,一定要勤於健身練體能,不然你會後悔
6)     ProsumerEVIL機,SONY, Olympus, Panasonic 其實不會比C記和N記差,甚至更好
7)     講到底,攝影的觸覺和創意比器材更重要


相機類型
卡片機 (Compact camera)。以前多叫傻瓜機,即隨便亂拍都可以拍得出相片的相機。但隨著相機功能越來越好,現在相機一點也不傻,反而是買了高階機甚至專業機卻不會使用的傻瓜更為多見。

Prosumer Compact camera,中文真的不知道。簡單來講是卡片機的進階版,可達半專業級數,多數屬有大光圈、全手動、微距等功能。

EVIL (Electronic Viewfinder with Interchangeable Lens),多稱為無反。"反"是指反射光線到光學觀景器的鏡片。這些相機要不只能在LCD screen取景,要不就用電子觀景器。雖然電子觀景器象素很高,但始終不及光學的舒適自然。部分無反相機的質素已經直迫專業級。感應器方面,由M4/3, APS-CFull Frame都有。感應器越大,拍出來的相片亦越大。Full Frame即是135底片的大小,不過除非家中有特大高解象顯示屏,或者是像傳媒或印刷商等要把相片放大沖印,否則如果沒有必要大sensor

DSLR (Digital single-lens reflex cameras),數碼單鏡反光機,俗稱單反。單反是相對於雙反。以往的相機,觀景器和實際曝光的部份不是一樣的,因此取景很困難。直至單反出現,所見即所得,拍照就容易和方便得多了。再到數碼化的年代,省卻底片的成本和沖曬的麻煩,使相機變得非常生活化。講開又講,以前的相片要把相紙曝光,再用藥水顯影和定影,所以的確是的沖和曬出來的。單反大概分為入門級和專業級,而且機身和鏡頭是可以互換的,總體來講功能和靈活性最高。到了專業級別,在運用得宜的情況下,質素當然是最好。

底片相機,就是要用菲林的相機。現在還有人玩LOMO機和中大片幅底片相機的。不詳談。

相機品牌
CanonNikon雄霸相機界多年,專業攝影師幾乎全部都用C記或N記,網路上的評論亦大多偏好這兩個品牌。或者又是我的反叛個性作祟,我對C記和N記雖不至反感,但亦沒有多大好感。

先就C記而言,她的相機的確不錯,不論是單反、Prosumer(半專業高階機)、卡片機都相當出色。尤記得多年前IXUS系列,超級堅固的機身和出色的畫質,使我印象非常深刻。一直到Powershot 系列 S95G12,我都非常鍾情C記。不過最近就出事了。G15, G1X, EOS-M等等定位非常古怪,每部機都有過人之處但每部機都有嚴重不足,感覺就好像有十個強項,就分拆出十個產品去賺錢,偏偏不願意有大動作和革新,純粹依賴一路以來自家品牌的口碑,完全沒有誠意。這情況也常見於蘋果產品。

N記一向都很穩定。跟C記相反,N記很樂意把很多功能放進相機,但感覺總是怪怪的,要不相機手感不好,就是每項功能不突出,只是"人有我有"。拿著Nikon的相機,我腦海出現一個畫面──一個普普通通的男生,經常背著背囊,裡面有多gadgets,講求實用性和功能,為人不怎麼樣,總體來講人品不錯,但就是不會讓你一見鍾情,為之傾心的一類。

講到這裡,突然感嘆原來自己是一個情感帶動的人。不過話說回來,當你實際應用相機,有多少人,或者有甚麼必要去理會超高ISO的雜訊、如非刻意放大比較就看不來的變形或暗角呢?

其他公司不像兩大巨頭一樣可以靠品牌魅力食老本,自然會推出更有個性和更突出的產品。我是由P記轉到O記的,所以暫時不打算走回頭路。SONY的畫質很出色,奈何相機外觀和手感不討好,暫時不考慮,但會密切留意。

自己早前體驗過Olympus OM-D EM-5之後,亦蠢蠢欲動加入Micro Four Thirds的行列。See, 這就叫一見鍾情了。之前在O記的XZ-1CS95糾結了很久,最後在一些機緣巧合下買了OXZ-1。即使後來發覺相機有很多不足之處,但總體來講還是令人滿意的,亦由此種下O記情結,尤其是喜歡拍攝天空和風景的我,隨手就可以拍出"OM 藍"(同一情況下其他相機會偏灰)。每次見到這片藍天,都有心花怒放、豁然開朗的感覺 (Facebookcover是相機直出的啊)。然而,我最想擁有的,其實是一部中至大底片相機,例如Mamiya 6Mamiya 7II,那種大菲林拍出來的質感,完全非數碼相機可比擬。